关于《动物防疫法》贯彻落实情况汇报
365bet官网的微博 www.zgsxft.com 2012-08-22 15:29:01 来源: 作者: 点击:
尊敬的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就我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情况向各位做以汇报,请与会委员审议。
一、《动物防疫法》的贯彻落实情况
(一)、切实做好《动物防疫法》的学习与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切实做好《动物防疫法》的学习和宣传贯彻工作,县农业局专门下发文件对此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县畜牧兽医部门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扎实做好《动物防疫法》的学习工作,使县乡畜牧兽医干部明确肩负的责任,行政执法人员掌握《动物防疫法》的基本精神,动物防疫技术人员熟悉《动物防疫法》的基本内容和技术规范,自觉做到依法防疫。
(二)、强化宣传,提高公众参与意识。县乡畜牧兽医部门加大法规宣传力度,使社会公众、农民群众熟悉了解《动物防疫法》的内容,以赢得各界的理解,获得公众的支持,争取农民的配合。县农业局制定具体的宣传贯彻方案,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形式,利用广播、电视、电子农务信息平台等,积极开展宣传普及工作,做到家喻户晓,成人皆知。同时针对农民群众的接受程度,开展丰富多彩、通俗易懂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农民群众正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应尽的义务,积极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防控的合力。结合春秋季防疫,编印技术资料,采用以会代训的形式,培训提高动物防疫人员素质,使广大防疫工作人员在防疫中,能够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实施免疫注射。
(三)、精心组织,完善防疫预警工作机制。我县动物防疫工作县政府予以高度重视,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政府负总责,部门司其职”的动物防疫工作总体要求,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强化措施,认真做好动物疫病防治各项工作,完成了防疫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动物防疫工作之前,县政府办下发文件对防疫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明确了工作重点、具体要求措施和工作任务。在春秋两季动物防疫时,县畜牧中心与各乡镇畜牧兽医站、乡镇站与各村动物防疫员签定了动物防疫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层层分解任务,夯实责任,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确保防治工作顺利进行。二是成立应急机构,制定完善应急预案。为了确保发生疫情时能够做到及时、准确、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理,县、乡成立了主管领导任组长,农业、工商、财政、卫生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重大动物疫情防治领导小组,县政府及时修改完善了《旬阳县口蹄疫防治应急预案》和《旬阳县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应急预案》,并迅速印发到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各乡镇结合各自实际分别制订了应急预案。三是县农业局制定《重大动物疫病防治计划》、《动物免疫方案》及《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方案》。
(四)、突出强制免疫,积极推行免疫标识管理。以“一疫、二瘟、六病”为重点,突出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坚持“五强制、两强化”措施,加大强制免疫工作力度,做到五个不漏:即“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重点抓好种禽场及100只以上规模养禽场及村庄院落的强制免疫工作,积极推行养殖大户免疫程序化,散养户春秋统一防疫,良繁户仔猪实行窝防的措施,坚持实行集中免疫和常年补针相结合的办法,确保长年免疫密度达100%。全县每年平均免疫注射猪瘟及三联苗60余万头份,密度保持在95%以上,防牲畜口蹄疫100余万头只,防鸡新城疫150万羽,组织发放禽流感疫苗260万只,强制免疫250万只,密度达100%。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和猪蓝耳病强制免疫工作实行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乡镇长为直接责任人,每村确定一名包村干部和防疫员共同做好免疫工作,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除值班和物资供应人员外,全部落实技术人员分片挂联乡镇督查指导免疫工作。同时加大动物免疫标识管理制度推行工作力度,强化动物免疫标识管理,以村为单位建立动物免疫档案,以户为单位建立动物免疫入户登记册8.9万册,全县年均发放牲畜标识90余万套,猪、牛、羊强制免疫挂标率达95%以上。
(五)、健全服务体系,深化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动物防疫法》规定,进一步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精神,健全相关兽医工作机构,一是设立畜牧兽医管理机构。在县农业局内增设畜牧股。二是组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单独设立旬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规格为副科级参管单位,财政全额拨款预算。三是建立兽医技术支持体系。成立旬阳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挂靠县畜牧兽医中心,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内部分工负责,实行财政全额预算拨款。四是健全了乡村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新组建了乡镇畜牧兽医站,属于财政全额预算单位。为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对招录人员进行了行政法规、业务知识和行为规范为期10天的岗前强化培训。调整充实了村级防疫员队伍。
(六)、加强疫情监测,严格疫情报告制度。一是建立健全疫情监测网络。各乡镇对防治工作实行领导包片,干部包村,村组包户的办法,对重点养殖大户确定了监测人员,全面落实了工作责任。全县共确定了319名村级疫情监测员,具体负责各村的疫情监测及信息传递工作,并以县政府办和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对各乡镇上报的疫情监测人员予以确定,并明确了工作责任和要求。二是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准确及时传递信息。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期间,为了加强对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控,县乡成立了专门工作机构,抽调专人办公,各乡镇明确专人负责疫情报告工作,县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都明确了信息联络员,县乡两级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专门人员值班制度,并公布了成员单位负责人、工作人员、值班和疫情举报电话。为了便于及时掌握最新工作动态,县防治办创编了《防治工作简报》,为及时传递防治工作信息发挥了重要作用。
(七)、加强部门协作,堵塞监控漏洞。一是进一步加大动物防疫监督力度。强化动物检疫工作,对出栏的畜禽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派人到场实施检疫。县动物防疫监督执法人员坚持日常监督与节假期间监督相结合,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宰杀、贩运、出售病死动物行为,消除疫情隐患,确保人民群众食肉安全。结合春防及节日期间,定期对动物及其饲养、生产、屠宰、经营、加工运输等环节开展防疫监督工作,严肃查处动物防疫违法违纪行为。规范《动物防疫合格证》、《动物诊疗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核发程序,建立票、证、章使用管理制度。二是严格坚持调入调出动物及其产品报批报检制度,严禁从疫区调入动物及其产品,对跨省调运种用畜禽的,按照《动物防疫法》规定,实行严格报批制度,调入方需经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初审,上报市级复审后由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批准后,方可调运。三是及时制订相关制度和技术规范。针对去年以来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形势,县业务部门及时印制了农业部《猪高热病处置技术规范》、《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治技术规范》和《猪病免疫推荐方案(试行)》,为防治疫情传入,转发了市农业局《生猪调运检疫管理办法》,以县政府名义下发了防治工作通知,同时认真搞好疫情监测,在兰滩等7个与外县毗邻的乡镇设立临时检疫消毒站,抽调工作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
二、存在问题
1、认识不足。对《动物防疫法》包抓落实合力不够。根据《动物防疫法》第十四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本管辖区域内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做好强制免疫工作”。而在实际动物防疫中,少数乡镇认为动物防疫工作是畜牧兽医部门的事情,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2、投入满足不了畜牧产业发展现实需求。近几年来,国家对动物防疫投入逐年加大,我县先后申报实施了动物防疫冷链建设项目、县级动物检疫监督设施项目及吕河7个乡镇畜牧兽医站基础设施项目,项目总投资130万元,需地方配套资金约30万元,而县级财力有限,无法解决。2007年全县统一提高了村级防疫人员工资标准,但兑现不到位,防疫人员所承担的工作任务随着合村并组工作量加大,导致部分村防疫工作不愿干、无人干,人员更换频繁,不利于工作的开展。
3、牲畜口蹄疫强制免疫反应较大,甚至引起部分牲畜死亡,县乡无专项经费用于赔偿,影响防疫工作正常开展。建议建立疫苗风险评估机制,设立动物免疫反应赔偿专项基金。
4、部分农民文化素质低,对防疫工作重要性还认识不足,主动配合差,增加了防疫工作难度。
三、下一步打算
1、进一步加大县对乡镇动物防疫工作的考核力度。继续实行动物防疫一票否决制的畜牧产业考核办法。凡是动物防疫不达标一旦引发疫情的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凡疫情报告不及时,处置不当,造成疫情扩散的追究分管领导责任;凡因防疫人员技术应用不到位,达不到规范要求的追究防疫人员责任。
2、加大动物防疫工作投入。10多年来,全县每年预算动物防疫经费为4万元,随着近年来畜牧业的快速发展,动物免疫对象大幅增加,每年仅疫苗及消毒药品采购至少需要8万元,特别是实施牲畜标识后,每村至少需耳标钳2把,以及更换注射器械等,每年满足防疫量需动物防疫经费10万元。建议县乡人大在审议县乡财政预算时增加防疫经费预算,县乡政府将逐步完善防疫经费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确保发展畜牧产业的防疫需求,维护养殖业质量安全。
3、按照全省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要求,完善监管措施。一是完善防疫冷链设施,提高疫苗使用效价,做好动物防疫补针工作,确保商品仔畜免疫率达到100%。二是建立重点区域动物疫情监控站,严防外地疫情传入县境内。三是进一步加强动物及产品检疫工作,按照全省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要求,未经检疫的不入市,检疫不合格的不销售,确保城乡居民消费安全。
4、加强《动物防疫法》的宣传,提高公众参与意识,营造全民安全生产、健康消费氛围。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积极推进法律“六进”,坚持“预防为主,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加强《动物防疫法》的宣传力度,利用电视、广播、板报、印发资料等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全民依法防疫意识,广泛宣传安全消费知识,增强公民识假防伪能力,落实有效的疫病防控措施,建立动物防疫长效机制。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就我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情况向各位做以汇报,请与会委员审议。
一、《动物防疫法》的贯彻落实情况
(一)、切实做好《动物防疫法》的学习与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切实做好《动物防疫法》的学习和宣传贯彻工作,县农业局专门下发文件对此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县畜牧兽医部门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扎实做好《动物防疫法》的学习工作,使县乡畜牧兽医干部明确肩负的责任,行政执法人员掌握《动物防疫法》的基本精神,动物防疫技术人员熟悉《动物防疫法》的基本内容和技术规范,自觉做到依法防疫。
(二)、强化宣传,提高公众参与意识。县乡畜牧兽医部门加大法规宣传力度,使社会公众、农民群众熟悉了解《动物防疫法》的内容,以赢得各界的理解,获得公众的支持,争取农民的配合。县农业局制定具体的宣传贯彻方案,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形式,利用广播、电视、电子农务信息平台等,积极开展宣传普及工作,做到家喻户晓,成人皆知。同时针对农民群众的接受程度,开展丰富多彩、通俗易懂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农民群众正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应尽的义务,积极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防控的合力。结合春秋季防疫,编印技术资料,采用以会代训的形式,培训提高动物防疫人员素质,使广大防疫工作人员在防疫中,能够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实施免疫注射。
(三)、精心组织,完善防疫预警工作机制。我县动物防疫工作县政府予以高度重视,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政府负总责,部门司其职”的动物防疫工作总体要求,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强化措施,认真做好动物疫病防治各项工作,完成了防疫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动物防疫工作之前,县政府办下发文件对防疫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明确了工作重点、具体要求措施和工作任务。在春秋两季动物防疫时,县畜牧中心与各乡镇畜牧兽医站、乡镇站与各村动物防疫员签定了动物防疫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层层分解任务,夯实责任,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确保防治工作顺利进行。二是成立应急机构,制定完善应急预案。为了确保发生疫情时能够做到及时、准确、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理,县、乡成立了主管领导任组长,农业、工商、财政、卫生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重大动物疫情防治领导小组,县政府及时修改完善了《旬阳县口蹄疫防治应急预案》和《旬阳县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应急预案》,并迅速印发到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各乡镇结合各自实际分别制订了应急预案。三是县农业局制定《重大动物疫病防治计划》、《动物免疫方案》及《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方案》。
(四)、突出强制免疫,积极推行免疫标识管理。以“一疫、二瘟、六病”为重点,突出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坚持“五强制、两强化”措施,加大强制免疫工作力度,做到五个不漏:即“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重点抓好种禽场及100只以上规模养禽场及村庄院落的强制免疫工作,积极推行养殖大户免疫程序化,散养户春秋统一防疫,良繁户仔猪实行窝防的措施,坚持实行集中免疫和常年补针相结合的办法,确保长年免疫密度达100%。全县每年平均免疫注射猪瘟及三联苗60余万头份,密度保持在95%以上,防牲畜口蹄疫100余万头只,防鸡新城疫150万羽,组织发放禽流感疫苗260万只,强制免疫250万只,密度达100%。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和猪蓝耳病强制免疫工作实行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乡镇长为直接责任人,每村确定一名包村干部和防疫员共同做好免疫工作,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除值班和物资供应人员外,全部落实技术人员分片挂联乡镇督查指导免疫工作。同时加大动物免疫标识管理制度推行工作力度,强化动物免疫标识管理,以村为单位建立动物免疫档案,以户为单位建立动物免疫入户登记册8.9万册,全县年均发放牲畜标识90余万套,猪、牛、羊强制免疫挂标率达95%以上。
(五)、健全服务体系,深化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动物防疫法》规定,进一步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精神,健全相关兽医工作机构,一是设立畜牧兽医管理机构。在县农业局内增设畜牧股。二是组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单独设立旬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规格为副科级参管单位,财政全额拨款预算。三是建立兽医技术支持体系。成立旬阳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挂靠县畜牧兽医中心,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内部分工负责,实行财政全额预算拨款。四是健全了乡村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新组建了乡镇畜牧兽医站,属于财政全额预算单位。为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对招录人员进行了行政法规、业务知识和行为规范为期10天的岗前强化培训。调整充实了村级防疫员队伍。
(六)、加强疫情监测,严格疫情报告制度。一是建立健全疫情监测网络。各乡镇对防治工作实行领导包片,干部包村,村组包户的办法,对重点养殖大户确定了监测人员,全面落实了工作责任。全县共确定了319名村级疫情监测员,具体负责各村的疫情监测及信息传递工作,并以县政府办和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对各乡镇上报的疫情监测人员予以确定,并明确了工作责任和要求。二是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准确及时传递信息。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期间,为了加强对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控,县乡成立了专门工作机构,抽调专人办公,各乡镇明确专人负责疫情报告工作,县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都明确了信息联络员,县乡两级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专门人员值班制度,并公布了成员单位负责人、工作人员、值班和疫情举报电话。为了便于及时掌握最新工作动态,县防治办创编了《防治工作简报》,为及时传递防治工作信息发挥了重要作用。
(七)、加强部门协作,堵塞监控漏洞。一是进一步加大动物防疫监督力度。强化动物检疫工作,对出栏的畜禽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派人到场实施检疫。县动物防疫监督执法人员坚持日常监督与节假期间监督相结合,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宰杀、贩运、出售病死动物行为,消除疫情隐患,确保人民群众食肉安全。结合春防及节日期间,定期对动物及其饲养、生产、屠宰、经营、加工运输等环节开展防疫监督工作,严肃查处动物防疫违法违纪行为。规范《动物防疫合格证》、《动物诊疗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核发程序,建立票、证、章使用管理制度。二是严格坚持调入调出动物及其产品报批报检制度,严禁从疫区调入动物及其产品,对跨省调运种用畜禽的,按照《动物防疫法》规定,实行严格报批制度,调入方需经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初审,上报市级复审后由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批准后,方可调运。三是及时制订相关制度和技术规范。针对去年以来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形势,县业务部门及时印制了农业部《猪高热病处置技术规范》、《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治技术规范》和《猪病免疫推荐方案(试行)》,为防治疫情传入,转发了市农业局《生猪调运检疫管理办法》,以县政府名义下发了防治工作通知,同时认真搞好疫情监测,在兰滩等7个与外县毗邻的乡镇设立临时检疫消毒站,抽调工作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
二、存在问题
1、认识不足。对《动物防疫法》包抓落实合力不够。根据《动物防疫法》第十四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本管辖区域内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做好强制免疫工作”。而在实际动物防疫中,少数乡镇认为动物防疫工作是畜牧兽医部门的事情,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2、投入满足不了畜牧产业发展现实需求。近几年来,国家对动物防疫投入逐年加大,我县先后申报实施了动物防疫冷链建设项目、县级动物检疫监督设施项目及吕河7个乡镇畜牧兽医站基础设施项目,项目总投资130万元,需地方配套资金约30万元,而县级财力有限,无法解决。2007年全县统一提高了村级防疫人员工资标准,但兑现不到位,防疫人员所承担的工作任务随着合村并组工作量加大,导致部分村防疫工作不愿干、无人干,人员更换频繁,不利于工作的开展。
3、牲畜口蹄疫强制免疫反应较大,甚至引起部分牲畜死亡,县乡无专项经费用于赔偿,影响防疫工作正常开展。建议建立疫苗风险评估机制,设立动物免疫反应赔偿专项基金。
4、部分农民文化素质低,对防疫工作重要性还认识不足,主动配合差,增加了防疫工作难度。
三、下一步打算
1、进一步加大县对乡镇动物防疫工作的考核力度。继续实行动物防疫一票否决制的畜牧产业考核办法。凡是动物防疫不达标一旦引发疫情的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凡疫情报告不及时,处置不当,造成疫情扩散的追究分管领导责任;凡因防疫人员技术应用不到位,达不到规范要求的追究防疫人员责任。
2、加大动物防疫工作投入。10多年来,全县每年预算动物防疫经费为4万元,随着近年来畜牧业的快速发展,动物免疫对象大幅增加,每年仅疫苗及消毒药品采购至少需要8万元,特别是实施牲畜标识后,每村至少需耳标钳2把,以及更换注射器械等,每年满足防疫量需动物防疫经费10万元。建议县乡人大在审议县乡财政预算时增加防疫经费预算,县乡政府将逐步完善防疫经费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确保发展畜牧产业的防疫需求,维护养殖业质量安全。
3、按照全省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要求,完善监管措施。一是完善防疫冷链设施,提高疫苗使用效价,做好动物防疫补针工作,确保商品仔畜免疫率达到100%。二是建立重点区域动物疫情监控站,严防外地疫情传入县境内。三是进一步加强动物及产品检疫工作,按照全省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要求,未经检疫的不入市,检疫不合格的不销售,确保城乡居民消费安全。
4、加强《动物防疫法》的宣传,提高公众参与意识,营造全民安全生产、健康消费氛围。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积极推进法律“六进”,坚持“预防为主,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加强《动物防疫法》的宣传力度,利用电视、广播、板报、印发资料等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全民依法防疫意识,广泛宣传安全消费知识,增强公民识假防伪能力,落实有效的疫病防控措施,建立动物防疫长效机制。
二OO八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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