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情
人大常委会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
1980年5月,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设立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1980年8月,根据上级关于县级人大常委会机构设置要求,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增加设立县人大常委会法制组、经济组和科教组。1985年3月,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作出《关于人大常委会改变下设机构名称的决定》,将原来的“一室三组”改为“一室三科”。1989年7月20日,县人大党组向县委报告增设代表联络科,8月22日县委批复同意设立,11月13日,设立岗位职责。1990年3月,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安康地区联络组[1989]12号文件关于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名称需要统一的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原“一室四科”改为“一室四委”,即:旬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业与农村方面的工作监督和联系,2007年10月,经中共旬阳县委批准,增设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2012年7月增设县人大常委会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至此,县人大常委会下设工作和办事机构“一室六委一中心”。 工作职责 承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交付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办理的议案、质询案和其他事项,草拟审议报告和办理意见;负责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方面的理论和调查研究及信息报送,组织开展调研、视察、查检活动,并起草有关材料;办理有关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执行和工作落实情况监督的具体工作;负责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对“一府两院”办理常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报告提出意见;完成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任职情况 主 任:吴昌琼 2012.12— 副主任:安黄新 2012.12—2016.11 康 涛 2016.11— 联系电话: |
委员会组成人员
委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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