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1980年5月,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设立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1980年8月,根据上级关于县级人大常委会机构设置要求,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增加设立县人大常委会法制组、经济组和科教组。1985年3月,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作出《关于人大常委会改变下设机构名称的决定》,将原来的“一室三组”改为“一室三科”。1989年7月20日,县人大党组向县委报告增设代表联络科,8月22日县委批复同意设立,11月13日,设立岗位职责。1990年3月,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安康地区联络组[1989]12号文件关于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名称需要统一的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原“一室四科”改为“一室四委”,即:旬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业与农村方面的工作监督和联系,2007年10月,经中共旬阳县委批准,增设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2012年7月增设县人大常委会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至此,县人大常委会下设工作和办事机构“一室六委一中心”。 负责人任职情况 主 任:柳双全 1980.5—1981.4 赵继定 1981.4—1986.10 雷炳彦 1986.10—1990.5 何维平 1990.5—1993.2 田甘霖 1993.2—1995.4 牛 华 1995.4—2001.11 秦高汉 2001.11—2006.11 卢从军 2006.11—2012.2 赵攀强 2012.2— 副主任:詹承武 1984.11—1986.10 李建民 1990.1—1993.2 何小捷 1995.5—1998.3 吴在乾 1998.3—2003.4 曾胜昔 2003.4—2007.5 张学良 2007.5—2012.2 王 瑜 2007.10—2012.2 王护臣 2011.11— 吴昌琼 2012.2 —2012.12 雷显军 2012.12—2014.1 李道广 2014.1 —2016.11 黄 伟 2016.11— 工作职责 负责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行政事务和服务保障工作;了解综合常委会主要工作部署和决议、决定的贯彻情况;组织起草常委会的有关批复、文件、报告以及机关的发文起草、文书处理、档案管理;负责县人代会、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主任会议以及以常委会名义召开的其他会议的协调组织安排;负责旬阳县代表团出席市人代会的组织和服务工作;负责常委会与“一府两院”的联系和与各工作委员会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及联系、协调工作;承担常委会领导参加各项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安全保卫、劳资考核、思想政治工作;负责上级人大常委会和外地人大常委会工作团体及人员来旬的接待工作;负责机关“两个文明”建设工作;承办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主任会议或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7202832